新闻分类
News

产品分类
Product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417—3288768 

             3290988

手   机:18741708306

邮   编:115001

邮   箱:dlcg2016@163.com

网   址:www.lnmfcw.com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体

             育场南街2-8号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4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

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关税〔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继续支持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见附件),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

2020年1月8日


本文网址:http://www.lnmfcw.com/news/612.html

关键词:财关税〔2020〕2号,进口,税收政策

最近浏览: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04173290988
  • 在线留言
  • 在线咨询